近日,一男子驾驶教练车上路被查出酒驾。市公安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依法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五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,拘留15日。 当天早7时45分,交警三大队民警在缸窑路与河西路交叉口附近开展酒驾查出行动时,一名驾驶教练车的男子在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被动测试时,数值已经达到了酒驾的程度。 “喝酒了吧!”“没有,早起还没吃饭呢,我开的教练车,早起能喝酒?昨天晚上喝了几瓶啤酒,早起着急,没刷牙呢,肯定是嘴里有点味。” 虽然该驾驶人一再强调其前一晚喝的酒,但经检测,其血液中酒精含量已经达到了酒驾标准。民警表示,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该驾驶人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,应被处以罚款5000元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,并拘留15日的处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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